第888章来使(三)(1 / 2)

阿史那牡丹曾在中原待过很长一段时间,连她的名字都是因为洛阳牡丹而得名,所以她对中原官场的生态环境非常了解。

她见过文皇帝杨坚,也见过杨广,她的父亲是启民可汗,同时她一直也都是义成公主的贴身侍女。

所以不管是可汗还是皇帝,她都曾尽心侍奉过。

大人物那华丽的外表,犀利的言词,威严的气派都无法给她太大的压力,见惯英雄亦常人嘛。

当今世上,无论是突厥还是中原,都很缺乏像阿史那牡丹这样的人才,即便是精通汉话和突厥语两样的人,都很是稀少。

当然了,比后来还是要强许多,因为从魏晋以来,内附部族众多,加上与北方柔然,突厥交往日益频繁,胡风南渐的缘故,大家对北胡并不算陌生。

这些年阿史那牡丹接连南来,打交道的可不止李破一位,窦建德,梁师都,甚至是李轨她都见到过。

这些隋地北方的诸侯们,各个鹰顾狼视,雄心勃勃,相比之下,突厥人中的英雄豪杰在可汗的压制下,就显得黯然失色了许多。

李破李定安属于其中……最为桀骜不驯的那一位,其他人不管装装样子,还是真心实意,对突厥大人都是毕恭毕敬,像李轨那样,即便不愿跟突厥打交道,却还是会刻意照顾突厥的脸面。

可她眼前这一位就不一样了,从他只有几千人的时候,就敢跟突厥挥舞他的爪子,连抓带挠,奋不顾身的跟突厥纠缠,如同生死仇敌一般。

最可恨也最让人震惊的是,他竟然能活到现在,活的好好的不说,还当了皇帝,作为突厥王族,她是不是应该羞愧一下呢?

突厥人痛恨那些伤害过他们的敌人,但当这个敌人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变得越来越强大的时候……很多突厥人反而又将其当做了英雄,被一个英雄所击败,显然比被鬣狗撕咬更容易为突厥人所接受。

所以天神之鞭的名声在草原上越传越广,很多人想要战胜他来彰显自己的武勇,比如说西方汗阿史那求罗,而更多的人则表现出了敬畏,比如说王庭中的大贵族们吗,他们爱惜自己的羽毛,不愿被天神之鞭抽打到身上。

这就是突厥人的思维模式,和南边的隋人有着很大的不同,隋人对敌人往往会极尽污蔑之能事,以激起大家的同仇敌忾之心,直到战胜对手之后,再重新塑造对手的形象,以此来拔高自己。

他们可真狡诈不是吗?相比之下,突厥人显然要厚道的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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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突厥可汗的使者,阿史那牡丹一直努力保持着说话的分寸,和之前的几次相见一样,她都带着使命而来。

既要完成可汗的交托,又不能堕了可汗的威名,很艰难的一次行程,当然了,每次跟对方相见,交涉起来都不很容易。

尤其是突厥的家务事远没到整理好的那一天……

“使者有很多年没来过长安了吧?如今故地重游,感觉长安可有不同?”

早已准备好的酒菜陆续的送了上来,唐俭也已入座,并与阿史那牡丹不时交谈着,他对阿史那牡丹的来历做过了解,只是没那么充分而已。

此时皇帝正在打着鬼主意,招待客人就是他的职责所在了,总不能让使节感觉受到了冷落。

他还不晓得,皇帝对他已经产生了些不满,还在说着些没有营养的话题,皇帝和使者其实都不很在意这些。

他们是一种人,都很务实,看重的也只有利益,对两国之交往都有着清晰而独特的认知,常年朝堂上为官的唐俭与他们格格不入,如果换成是千里之外的宇文歆,就不会这样说话了。

当然了,阿史那牡丹并不介意敷衍一下这位鸿胪寺卿。

也是在突厥王庭之中见过了太多粗鲁,残暴的突厥贵族,所以温文尔雅,谈吐不俗的唐俭给她的印象很好,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亲切感。

远比面对那位皇帝要轻松愉快的多。

可以说,中原文明塑造出来的人物有着这年月无法形容的优势,任何外族人来到这里,几乎都会被打动,甚至是同化进来,这是任何战争都无法做到的。

“那时还小,记得的事情不算很多,只记得那年秋狩,文皇帝率众臣行猎于兽苑,晋王射下了一只鹰隼,众人皆赞,多言其武勇,只公主怜那鹰隼伤了羽翼,不能尽情翱翔。

于是便央着晋王救下了它,并用数月时间悉心照料,待其养好了伤,便放其归巢了,文皇帝赞其仁慈有度。

不想长安人家多以为皇帝喜欢豢养鹰犬,于是争相仿效,一时间城外的鸟雀便遭了殃,各家闲居子弟多以架鹰走狗为乐,却是惹恼了文献皇后,先是令公主默写佛经千遍,以赎其罪。

后又令大臣们将鸟雀都放了,并祭祀了一次神明,以昭告天下,皇家并无豢养鹰犬之恶习……”

说到这里她还煞有介事的叹息了一声,并做向往状道:“那时长安城的主人们啊,仁慈而又智慧,能够追随他们,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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