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丝雀来了金丝雀走了(3 / 3)

一下,但是看这个架势应该是问不出来什么,只能带小贝去吃饭。

酒店早餐很丰盛,小贝捏着盘子边琢磨了一会儿,要了软吐司和一小盒酸奶,最后摸了一包番茄酱。

付朗明看着他把猩红的酱汁往盘子里挤,还是没忍住问:“你一直都这么吃吗?”

小贝举起软塌塌的吐司,眼睛在焦黄的吐司边上眨:“好吃的。”

付朗明尝试了一下,放弃理解这人的饮食癖好,接着问:“他不要你了,你跟我?不然就得把你送回去,你不想回去吧?”

他说的回去,是回到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却秘而不宣的地方去。小贝空白的脑子里如果有一丝一毫伤痛的记忆,那就一定全部停留在那里。就算是傻子,被火烫过一次也知道躲。小贝听他说“回去”两个字,表情就不太好看起来,他很费力地想了一想,摇头说:“不回去。”

付朗明笑了:“那你跟我?”

小贝很认真,手里还捏着吐司,说:“有饭吃?”

付朗明猛点头:“想吃什么吃什么。”

小贝也点头:“好。”

付朗明倒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,只是小贝实在太好,方方面面都长在他的萌点上。要不是lefer在收购合同上吃了徐泽远一个大人情,昨夜小贝绝不会在他的床上。

然而看徐总的反应,恐怕这只听话乖巧的小金丝雀并不讨他欢心,理所当然的,付朗明想把这个吃得一嘴番茄酱的男孩收入囊中。

小贝吃完了三片吐司,酸奶和番茄酱把他糊得像只奶油蛋糕,付朗明抽纸给他,又领他去洗手间。走之前小贝还盯着桌上的狼藉,不太愿意动。付朗明一开始以为他是没吃饱,后来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在担心垃圾,只能解释:“会有人收拾的。”

男孩转过脸,黑而亮的圆眼定定地看着他,把付朗明看得有点脸红,只能接着保证:“真的。”

小贝想了想,握住了付朗明的手,一面跟着他往前走,一面嘟哝:“名字……”

付朗明现下所有心思都在他身上,因此察觉得很快:“什么名字?我的名字?”他说着就准备掏手机,却看见小贝很焦虑的样子。男孩牵着他的手,着急得像只失去食物的小白兔,说:“牌子……名字……”